【上訴得直】民間電台涉7年前無牌廣播脫罪 律政司上訴得直毋須重審
發布時間: 2021/09/20 16:20
最後更新: 2021/09/20 16:20
社民連成員曾健成(阿牛)早年經營民間電台,並於2014年在尖沙咀天星小輪入口對出舉行論壇,阿牛及民間電台因而被控無牌廣播,兩被告早年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,律政司不服上訴,事隔7年,高等法院今(20日)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,案件毋須重審。
上訴人律政司;答辯人曾健成及以民間電台名稱經營的海昇科技有限公司。律政司早前就兩項法律問題徵求高院原訟庭的意見,包括基於《電訊條例》第3條的正確詮釋,原審裁判官裁定該條例的豁免並不適用於通訊辦職員,在法律上是否犯錯,以及裁判官給予控方證人有關免自招入罪的權利的警誡,在法律上是否犯錯。
法官於判詞中指,《電訊條例》第3條列明有關限制並不適用於「官方」,即「官方」可獲豁免,而法官認為通訊辦屬政府部門,因此職員於案發期間是以官方身分行事,理應可獲豁免,因此亦不存在兩名職員有犯罪風險。法官因此裁定,原審裁判官在兩項法律問題上均犯了法律錯誤。
法官續指,在考慮整體情況後,認為毋須下令將本案重審,雖然時隔已久並非控方之過,但因此而導致審訊不公和過程不順的風險也是必須顧及,因此不作重審命令。法官因此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,案件毋須重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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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